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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命名习俗

更新时间:2012/11/10点击次数:12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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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出生之后,总要有人为之命名。那么谁最适合为孩子取名呢?或者说,中国传统的命名习俗,一般是由谁来充当这个角色而最具有权威呢?

  我们现在可以肯定,原始社会的时候,起初应该是由母亲为孩子命名的。当时,人们仅知其母不知其父,母亲为之命名乃责无旁贷。《史记・周本记》说到周的始祖后稷,其名曰弃,正是他母亲姜原为之取的。只可惜我国上古时期保存下来的此类史料少得可怜。我们不妨再从别处寻些例证。法国哲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野性的思维》第六章“普遍化和个别化”中曾这样说:非洲乌干达部落卢格巴拉人习惯由母亲为幼儿命名,有时可由婆婆加以协助。取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常常以此表示父亲或母亲一方的行为或性格:“犯懒”,因父母懒惰;“在啤酒杯里”,父亲是个酒鬼;“不给”,妻子为丈夫准备的饭菜太差,如此等等(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02~203页)。我们读《左传》时,仍能看到母亲为孩子命名的遗风,如冯作民译《白话左传・隐公元年》(岳麓书社,1989年版):“原来早年郑武公从申国迎娶一个宫女,她的名字叫‘武姜’,生下庄公和共叔段。庄公降生时是脚先出,使武姜感到很惊讶,因此就给他取名叫‘寤生’(倒生),并且很讨厌他。”


  到了屈原的时代,便已经确立了父亲为孩子取名的绝对权威。《离骚》云:父亲仔细揣测我的生辰,于是赐给我相应的美名。父亲把我的名取为“正则”,同时把我的字叫做“灵均”。春秋战国时期已确定的主要由父亲为子女命名的规则,在《左传》及西汉戴圣编定的《礼记》中就有详细的总结。“父为子女名”的习俗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而延续至今。


  除了父亲为子女命名外,谁还能担任这个角色呢?


  首先是祖辈。《礼记・内则》:“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南北朝时宋人王镇恶,生于一个不吉利的日子―五月五日,传说此日生,男害父,女害母,于是他祖父给孙子取名曰镇恶。文天祥原名叫云孙,鲁迅本名周樟寿,都是其祖父取的。实则祖母也常常为孙子取名。《宋书・袁粲传》曰:“袁粲字景倩,陈郡阳夏人,太尉淑兄子也。父濯,扬州秀才,蚤卒。祖母哀其幼孤,名之曰愍孙。”袁粲之名是他后来所改。《旧唐书・李百药传》:“李百药字重规,定州安平人,隋内史令、安平公德林子也。为儿童时多疾病,祖母赵氏故以百药为名。”


  祖辈为孙子取名,仿佛是人类历史上较古老的命名习俗。希腊神话《伊利亚特》、《奥德赛》两大史诗的主人公俄底修斯(Odysseus)这个名字就是他祖父给起的:“让我的孙儿就叫俄底修斯吧,它的意思就是使人生气的。”(《神话词典》,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其次是皇帝。由于我国古代皇权和忠君思想的存在,因此皇帝也非常好为非皇族之人命名,这里说的是最初的命名,并非改名。例如,宋孝武帝曾为王义恭之子命名曰伯禽,为颜竣之子命名曰辟疆。


  王谠《唐语林》卷一也载有皇帝命名之事:“司马徒之孙始生,德宗名之曰继祖。笑曰:此有二意,谓以索系祖也。”


  《元史・耶律希亮列传》还载有皇后为人命名一事:“耶律希亮,字明甫,楚材之孙,铸之子也。初,六皇后命以赤帖吉氏归铸,生希亮于和林南之凉楼,曰秃忽思,六皇后遂以其地名之。”


  皇帝如此,比皇帝小的官们也纷纷效法,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北齐书・李稚廉列传》曰:“李稚廉,赵郡高邑人也。齐州刺史义深之弟。稚廉少而寡欲,为儿童时,初不从家人有所求请。尝故以金宝授之,终不取,强付,辄掷之于地。州牧以其蒙稚而廉,故名曰稚廉。”州牧就是一州之长官。


  第三,由舅舅取名。清人钮《觚剩续编》卷三“名字前定”条:金文通是由舅舅取的乳名“德儿”。


      第四,当今社会,除父母、祖父母为孩子取名外,还常常保留着请父辈之友、祖辈之友为孩子取名的习俗。郑逸梅先生曾为汤志钧之孙命名,就记在《艺林散叶续编》(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08条里:“汤志钧生于甲子岁,其孙亦甲子生,委题一名,我取为‘循周’,谓循环一周甲也。又其外孙同生于甲子,再为题名为‘子缃’,因志钧女服务图书馆,缃帙缃素均与典籍有关也。”至于邓朴方之名,大家则较为熟悉了,那是邓小平请刘伯承取的:邓朴方乳名叫胖子,刘帅用拆字法,按照汉语拼音把胖(pàng)字拆读,取“朴素方正”之意,命名为朴(pǔ)方(fāng)(《邓朴方其人其事》,《北京晚报》,1990年2月23日)。


  今天,同名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多,早已成为前所未有的重大社会难题之一,谁来命名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革。新生儿出世后,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甚至外祖父外祖母、姑姑舅舅纷纷参与,集思广益,献计献策而集体为之取名,已不算什么新鲜事,且来得更民主。取名咨询服务公司成立之后,请专家命名、向电脑咨询,也不失为明智之举,且更有点现代化和开放的味道。

 
  命名的礼仪本是件十分郑重而讲究的事。


  美洲印第安人的氏族成员,一生中可能有几个名,出生时由母亲给婴儿起名。成年以后换一个名,并开始承担成年男子的责任。有的到了老年再换一个名,有人患了重病后则更名。被选为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的人,就职时便接受一个新名。不论他们一生中取几个名字,而命名的礼仪是必不可少的。


  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曾这样叙述道:“一个婴儿出生以后,他母亲就在本氏族所专用的个人名字中挑选出一个目前未被人使用的名字,并取得她最近亲属的同意,把它授给婴儿。但是,这还需要等到本部落召开下一届的会议,在会上宣布这个婴儿已经出世,并宣布他的名字、他母亲的名字及其亲属的氏族,他父亲的名字等等,该婴儿的命名手续才算正式完毕。”

  而印度奥里萨的孔德人,却在生下婴儿的第七天举行庆祝宴会招待僧侣和全村村民。在筵席上,僧人将一些稻谷放进一杯水中,每放一粒谷子,就说一个已死祖辈的名字,看着谷粒在水中的运动和婴儿对哪个谷粒注视,僧人就宣称是哪一个祖先在他身上再生,这个婴儿从此便以这个祖先的名字为名。(弗雷泽:《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我国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史书记述命名的礼仪。到西汉戴圣编定的《礼记》,已对春秋战国时期命名的礼仪作了详尽的总结。《内则》篇记叙太子命名之礼时说道:婴儿出生以后,在第三个月底,选择吉祥之日命名。这一天,婴儿要剪去头发,仅留一绺。男孩和女孩的头发怎样留,也很有讲究。母亲为婴儿沐浴而穿上新衣服后,携子拜见父亲。父亲进门后须向西而立,母亲抱子出,应站立东面;并由乳娘宣布种种规矩和礼仪,然后,由父亲握住婴儿的右手,逗笑婴儿后为之命名。夫妻之间还要互相答对,记下这一庄严的时刻,并由婴儿的老师向大家宣布正式的名字。下面接着还叙说了世子、庶子、庶人等命名的礼仪,大体相仿。


  中国人的命名之礼,不仅温文尔雅,且有许多讲究的细节。至于命名的时间,由于时代、各地风俗及个人身份不同,也不仅仅是在“三月之末”。
 《礼记・曾子问》云,帝王或诸侯正妻所生之子,出生后若父已死而未及葬,就得在出生的第三天于父殡前命名;如他出生之后,父已死且已葬,则仍在三月之末于父庙命名。


  唐代还有满月命名的习俗。大诗人白居易的谈氏外孙女名叫“引珠”,是农历十一月二十四日生,到小年日即十二月二十四日而满月,作为外公的白居易,应俗受请而为外孙女取名。白居易《小岁日喜谈氏外孙女孩满月》诗云:“今旦夫妻喜,他人岂得知。自嗟生女晚,敢讶见孙迟。物以稀为贵,情因老更慈。新年逢吉日,满月乞名时。桂燎熏花果,兰汤洗玉肌。怀中有可抱,何必是男儿。”


  沈钦韩《左传补注》云:命名还有在孩子生日这天进行的,父亲听清孩子所喊叫的声音后,以律定其名。另外,“抓周”命名的礼俗,若究其源可上溯到南北朝。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就有记载:“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用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


      不特江南如此,北方也兴此风。蔡绳格《北京礼俗小记》:“小孩周岁抓周,设盘,中置文武农工各小器具,令其随意抓取,以卜其生平所向,福泽何如。”无疑,抓周取名的礼俗,仍保留了先秦时期的许多命名的礼仪,且很有生命力。钱钟书周岁那日,其父按当地无锡习俗,置杂物让他去抓取,他抓的是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时至今日,当代人家也还有行“抓周”的,但并不十分认真,大多权当作一种游戏而已。


  在我国,还有拜干爷认义父、收义子认干儿的风俗,吴俗称为过房,越俗称为寄拜。干爷为干儿命名的礼仪也很讲究。首先要冠以干爷的姓,其次是命名必须取双字名。此等姓名,只能由干爷干娘称呼,而在通常社会里,仍使用自己原来的姓名。具体命名的过程,在《清稗类钞・风俗类》中是这样记载的:“命名之日,由干儿之父母率儿登堂,具馔祀祖,更以礼物上献干爷干娘;书姓名于红笺,于其四角并著吉语,媵以金银饰、冠履衣服、珍玩、文具、果饵。”


  现代繁忙紧张而浮躁的中国人,早已忘却了这些传统,纵使抓周取名的习俗仍在有些地方流行,却早已式微。中国传统的命名礼仪文化,被当今中国人逐一剥落而忘却之后,面对西方洗礼命名的典雅,我们古老而文明的华夏民族,到底是重建崭新的命名文化,还是回归于传统? (作者单位: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 责编:许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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